上交所修订《指数基金开发指引》

2022-05-18 22:45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E公司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指数基金发展指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对于明确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相关指数基金的发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免除指数的发布时间《指数基金发展指引》第四条修改为:基金管理人拟开发指数基金并在本所上市,其标的指数为非宽基股票指数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数量不得少于30只,指数单只成份股权重不超过15%,前五只成份股权重之和不超过60%,目标指数发布时间不少于6个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符合国家战略和产业政策的指数除外,总权重超过90%的成份股在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量在其所在证券交易所所有上市股票中处于前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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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柳暮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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